各有关部门:
根据《烟台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协议书》的通知要求,我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度社科规划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时间
有关2023年度社科规划课题结项材料请于2024年1月25日前交至我校社会科学处409室。
二、所需材料
(一)经课题责任单位审查合格并盖章的《结项鉴定书》。
(二)课题研究最终成果。
(三)使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检测的检索报告。
(四)由课题负责人签字、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的立项协议书复印件。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课题研究成果电子版发指定邮箱(ldskc409@163.com)。
三、其他事项
(一)课题研究要严格按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执行。
(二)课题研究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需填写《烟台市社科规划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经申报单位核实盖章后,报送我校转至市社科联。申请课题只能延期一次,延期不能超过3个月。延期申请后仍未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
(三)不按期结项的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能参与申报烟台市新年度的社科规划课题及专项课题。
联 系 人:殷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6673791
社会科学处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