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沂蒙精神专项研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21日 17:59 所属栏目: 项目申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化沂蒙精神研究阐释,推动红色基因代代相传,凝聚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的强大精神力量,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组织开展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沂蒙精神专项研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选题方向见《重点研究选题》(附件1)。课题申报原则上以方向性选题为依据,可结合实际,选择不同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拟题目。围绕党的创新理论,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其他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如亟需研究,也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日期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项数

我校可申报1项。同时,鼓励积极参与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课题组,开展联合攻关。

(三)申报条件

1.各单位每一选题申报数量原则为一项,同一题目(或同一内容)不重复申报。

2.每名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不得同时申报或参与申报2025年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年度课题,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本课题申报。每名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申报两项系统课题(含专项)。

3.已获立项的各类课题,不得同名或变相更名重复申报本课题。

4.课题负责人无在研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年度科研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材料填写与审核

申报课题需填写《课题申报书》(附件2,计算机填写,A4纸印刷)、《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计算机填写,须匿),经所在单位审核把关。

(二)材料报送

我校申请人请于11月27日上午11点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一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三份、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社科处409室电子版材料文件名为XXX(单位或部门)沂蒙精神专项研究申报材料发至邮箱ldskc409@163.com请严格按时提报材料,逾期材料不予受理。

四、项目管理

(一)立项审批

课题申报工作结束后,省委党校组织课题评审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匿名评审。课题选题、论证质量和研究基础等综合考察较差的,将不予立项。

(二)完成时限

课题研究期限为 1 年,须在一年内完成并提交结项成果,由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科研和智库工作处组织进行结项,对不符合结项要求、超出研究期限的课题作撤项处理。

(三)结项条件

课题完成后,须提交一份不少于 6000 字的研究报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达到结项标准:

1.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含 CSSCI 扩展版来源期(集)]公开发表,或在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行政学院)主办理论期刊,各部委主办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学习时报—党校(行政学院)通讯》除外)发表;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省属高校党校的研究成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党报头版、理论版发表。发表成果须为 1000 字以上理论文章。

3.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各分校、省属企业党校、省属高校党校的研究成果,获省级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

课题负责人须为研究成果第一作者。获批的研究报告须通过中央级、省级、市级、县(市、区)级内参,或校(院)呈批件等正式渠道上报。

五、其他事项

各申报单位要严密组织,加强审核,确保申报质量。课题负责人要恪守学术道德,注重科研诚信,认真选题,深入论证,如实规范填写申报材料。

 

联系人:高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6673791

地址:2号办公楼409室

邮箱:ldskc409@163.com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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