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联合基金项目2024年度沂蒙精神与革命文物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29日 10:19 所属栏目: 项目申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沂蒙精神和革命文物保护的重要论述,省社科联和临沂大学联合设立“2024年度沂蒙精神与革命文物研究专项”项目。为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与数量

本年度拟立项项目10项,每个选题立项一个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为20万元。

以下所列选题主要规定的是研究范围和方向,不是具体题目。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的重要论述研究;

2.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革命文化传承研究;

3.以时代精神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命力研究;

4.数字化赋能革命文物保护的方法与路径研究;

5.革命文化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研究;

6.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效能评估机制研究;

7.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革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

8.山东红色金融历史文献资料整理与研究;

9.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10.红色文艺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工作机制创新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需遵循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注重科研诚信,无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

3.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二)推荐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相关领域拥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2.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3.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4.对申请书和研究方案进行全面审核、统一提交,对申请人的业务能力、科研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和信誉保证。

三、结项要求

本项目研究时限为2—3年,由省社科联与临沂大学共同组织专家集中鉴定结项。

(一)该项目须以临沂大学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成员或兼职研究员身份署名,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二)所有结项成果名称须与课题选题直接相关,主体内容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课题综述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三)具体条件

符合以下任意两项要求的项目方可结项:

1.理论著作1部(为必备条件),字数20万字以上,重复率不得超过15%,并正式出版(在显著位置标注课题名称、项目批准号);

2.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1篇及以上理论文章(每篇不少于2000字,重复率不得超过10%));

3.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4.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需获正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2篇及以上,提供由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明确签批或国家部委采纳应用的证明材料,且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四、其他事项

(一)该项目实行线上申报,不受理线下申报。申请人可登录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系统http://rc.sdssdc.com:3100/subject/loginhome根据操作提示完成申报。

(二)申请受理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5日,请务必在该时间段内完成课题的申报工作,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申请人同年度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成员只能再参与1个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组成团队申报,鼓励根据实际需要吸收跨学科跨领域研究人员加入团队开展合作研究。

(四)凡以本项目名义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及最终成果,著作权归属于省社科联、临沂大学和项目承担者,发表时须注明“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联合基金项目”和批准号(项目编号),临沂大学须为第一署名单位。若其中一方擅自为第三方提供使用,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即向守约方支付项目总资助资金的1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诉责险保险费、赔偿金等)。



联系人:殷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667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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