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司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助推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最高人民法院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基础上确定了2024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管理办法》,2024年度课题面向各级人民法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公开招标。现就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科研优势或者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3.除青年课题外,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正处级及以上行政、审判职务;
4.青年课题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人、财、物保障条件;
6.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未发表过意识形态领域的不当言论,无违背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情形;
7.课题组成员须为三人以上。除课题主持人外,一家单位单独申报的课题组成员数量为3-8人,两家单位联合申报的课题组成员不超过12人,三家单位联合申报的课题组成员不超过15人。
(二)申报人作为课题主持人每次限申报一个课题,可同时作为另一课题组成员;仅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课题主持人就内容相同或类似的课题已在其他单位申请立项的,原则上不得再申报司法研究重大课题。课题主持人尚有最高人民法院课题未结项的,不得申报新课题。
(三)鼓励人民法院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课题。多个课题组的研究能够形成优势互补的,也可以由多个课题组分别承担同一个课题。
二、选题指南
(一)特别资助课题(5个)
1.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研究
2.“抓前端、治未病”促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深落实研究
3.司法服务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研究
4.人民法院案例库与法答网融合发展研究
5.院庭长阅核制与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研究
(二)重点资助课题(30个)
1.轻罪治理体系研究
2.涉案虚拟货币处置问题研究
3.证券期货市场治罪与治理问题研究
4.刑事涉财产执行问题研究
5.涉企冤错案件问题研究
6.《民法典》人格权编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7.妥善化解网络贷款纠纷问题研究
8.个人破产制度研究
9.房地产市场法律风险的司法应对问题研究
10.“六大保护”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研究
11.涉人工智能纠纷司法应对研究
12.涉数字经济司法问题研究
13.规范数据跨境流动问题研究
14.反外国制裁法实施相关问题研究
15.涉外商事审判机制完善和规则适用问题研究
16.生态环境修复司法问题研究
17.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研究
18.深化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研究
19.深化审执分离改革问题研究
20.交叉执行重点问题研究
21.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司法裁判研究
22.专门法院设置问题研究
23.依法规制滥用诉权问题研究
24.“三合一”审判实质化问题研究
25.司法建议落实问题研究
26.审判管理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
27.审判学学科体系建设问题研究
28.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研究
29.数字法院建设问题研究
30.人民法院督察工作体制机制研究
(三)青年课题(10个)
1.“网络水军”违法犯罪类型及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2.网络毒品犯罪形态认定研究
3.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涉案财物追缴处置问题研究
4.刑民交叉案件“同一事实”认定问题研究
5.民间借贷疑难问题研究
6.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问题研究
7.涉上市公司股票执行与金融监管协调问题研究
8.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问题研究
9.涉药品专利司法保护问题研究
10.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问题研究
三、经费保障
课题管理单位将为中标课题组提供研究经费支持,其中特别资助课题每个资助15万元,重点资助课题每个资助5万元,青年课题每个资助3万元。
四、研究期限
(一)各课题组应当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立项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课题研究。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批准。
(二)最高人民法院将结合各课题组研究计划、研究成果现实需求等情况,在通知立项时一并提出课题完成的具体期限。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须如实填报《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附件),于9月13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报送至社科处409室,电子版同时发送指定邮箱ldskc409@163.com,邮件标题请设置为“申报课题名称+申请人”,并确保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二)最高人民法院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将在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告。对未中标者,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殷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6673791
地址:2号办公楼409室
邮箱:ldskc409@163.com
社会科学处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