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发挥文化馆发展研究院理论支撑作用,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简称“发展中心”)组织开展“文化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计划”2024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以下所列选题均为方向性、指导性选题,申报单位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可对选题名称做适当修改、细化。每个选题方向原则上只确立1个项目。对于研究成果可以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先立项。
(一)重点项目选题指南
1.新时代文化新使命与文化馆(站)高质量发展
2.中华美育精神传承与文化馆(站)全民艺术普及
3.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与文化馆(站)设施体系完善
4.构建文化馆法律政策规范体系研究
5.健全文化馆服务供给体系研究
6.文化馆服务数字化智慧化应用场景研究
7.新时代繁荣群众文艺路径与方法研究
(二)一般项目选题指南
1.文化馆:人民的终身美育学校实现路径研究
2.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效能提升研究
3.基层事业单位改革背景下基层文化馆(站)管理体制变化调研与对策研究
4.文化馆服务区域协同、东西协作、对口帮扶机制、方式与成效研究
5.文化馆的国际交流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
6.全国文化馆服务宣传周联动机制研究
7.文化馆(站)文化志愿服务创新发展研究
8.全民艺术普及共同体建设研究
9.文化馆(站)青少年美育路径、方法研究与典型案例调研
10.文化馆(站)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中的作用研究
11.文化馆(站)与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
12.广场舞创新发展研究
13.“村晚”常态化发展研究
14.文化馆“市民艺术夜校”现状调查与可持续发展研究
15.文化馆(站)延时服务现状调查与支撑体系研究
16.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打造机制研究
17.文化馆特殊群体服务研究
18.文化馆文创产品开发与推广
19.文化馆业务门类分类分项研究
20.文化馆基层群众文艺团队管理研究
21.深化文化馆总分馆制路径研究
22.文化馆常态化绩效评价指标研究
23.文化馆艺术档案管理研究
24.我国(或区域)文化馆发展史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各级文化(群艺)馆、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相关学协会、其他社会机构等均可申报,需以一家单位为申报主体。课题负责人需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对公共文化或文化馆工作有深入研究,申报重点项目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者同等研究能力,申报一般项目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课题负责人具有独立开展研究或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不限于申报单位在职人员,课题申报须征得所有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
(二)申报限定。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同年度只能作为1个课题项目的负责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加2个课题项目;课题项目要坚持原创性,所申报项目如已申报其他项目课题并被批准,不得重复申报。申报课题应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已经立项的撤销并通报。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评审专家或邀请评审专家进行申报辅导,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课题组成员不得作为该课题项目的验收评审专家。
(三)经费管理。课题类型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专项经费资助重点项目3个,研究经费5万元/个;一般项目10个,研究经费3万元/个。超出专项经费资助数量的课题项目,发展中心将结合实际情况择优立项,研究经费由个人自筹。确认立项资助的课题项目将于2024年拨付启动经费,重点项目2万元/个,一般项目1万元/个,剩余尾款于2025年结项后支付。
(四)申报材料。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书(附件),提出课题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进度安排及预期成果等。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需要加盖申报人单位公章。
(五)申报时间。我校申请人请于2024年6月24日17时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社会科学处(2号办公楼409),电子版(均为Word文件格式)以“申报课题序号—课题负责人姓名—申报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社会科学处邮箱(ldskc409@163.com)、汇总表电子版一并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审验收。课题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及其他,研究周期为一年,自签订课题研究合同之日起计算。工作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期间适时组织中期检查,提交中期研究报告。研究成果将优选纳入《中国文化馆》辑刊、《文化馆蓝皮书》等出版。
2.最终研究成果:2025年下半年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开展课题结项验收评审。
检查与评审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最终研究成果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发展中心将对合格以上档次的课题颁发结项证书。
课题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及其他,研究周期为一年,自签订课题研究合同之日起计算。工作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期间适时组织中期检查,提交中期研究报告。研究成果将优选纳入《中国文化馆》辑刊、《文化馆蓝皮书》等出版。
2.最终研究成果:2025年下半年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开展课题结项验收评审。
最终研究成果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发展中心将对合格以上档次的课题颁发结项证书。
联系人:殷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6673791
地址:2号办公楼409室
邮箱:ldskc409@163.com
社会科学处
2024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