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省文旅厅相关要求,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
经项目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6个(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三、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推荐1个名额。
四、结项要求。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工作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约为1-3万字,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五、申报条件
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4. 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5. 文化和旅游部机关人员不能参与申报。
六、报送材料
(一)纸质版:1.《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5份;
(二)电子版:1.盖章后的《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扫描件(PDF版);2.汇总表(EXECL版)。
所有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社会科学处(2号办公楼409室),电子版发至邮箱ldskc409@163.com,文件夹命名为“二级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材料”。
七、截止时间:
敬请有意申报者于2023年1月5日(星期五)上午11点之前将申报材料交至2号办公楼社科处409室,逾期材料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殷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6673791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