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文化强国、科技强国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在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技创新,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和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通知,开展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发展中重要现实需求为导向,着力推进基础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集成应用创新,促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的研发和应用示范。
重点支持以下领域:文化资源数字化、线上线下融合演出演播、舞台技术、智慧图书馆、公共文化云服务、沉浸式文化和旅游体验、智慧旅游、高技术游戏游艺设备、文化和旅游市场网络监测和主动执法等。
2023年度国家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类型分为两类: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应与文化和旅游发展重要领域、重要举措契合度高,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应用前景广阔、示范引领效果好,体量规模大。每个项目补贴10万元左右。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应科技含量较高,聚焦文化和旅游领域应用场景、示范效果较好,体量规模适中。每个项目补贴5万元左右。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8年4月30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三)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项目实施期应为1-3年。请勿申报已完成的项目。
(四)鼓励联合申报,鼓励“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人和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我校推荐申报数量为1项。
(二)项目申请人请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
(三)将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四份)、《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于6月28日前报送2号办公楼社科处409室,电子版材料(可编辑版本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本)请发送至邮箱ldskc409@163.com。
联系人:赵老师、张老师
电 话:6673791、6245667
社会科学处
科学技术处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