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5日 10:03 所属栏目: 项目申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要求,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拟组织2023年度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内容

课题研究要注重前瞻性、政策性、应用性研究,着重解决教育教学领域的重大现实问题,教育教学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教育教学领域师生和学校急难愁盼等教育问题。重点关注全环境立德树人、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育人方式转型、新课标背景下学校学业评价系统优化、中小学生阅读素养及测评研究、学生社会与情感能力培养、职业教育“一体两翼”建设、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融合教育”课程与教学、五育融合、乡村教育振兴、教育治理现代化、教育评价改革、教学与考试改革、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数字化教材建设与管理、合作办学改革等议题。

本次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特长自行确定选题,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报做如下限定。

1.课题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两项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

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等负责人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本次课题申报。

3.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为基础申报本次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者,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结项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4.重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需具备高级职称。

5.青年课题主持人为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年龄不限。

6.本次课题申报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课题研究;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协同攻关。

三、申报方式

1.校内初审。各单位于6月25日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活页、汇总表(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各一式1份报送社科处409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lddxskc@ldu.edu.cn。社科处组织校内评审,遴选出学校推荐申报项目。

2.网络申报。获得推荐申报资格的申请人于6月29日登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平台”(见社科处网站“项目管理平台”)完成网络申报。

联系人殷老师,联系电话:6673381

                                社会科学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