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21日 14:44 所属栏目: 项目申报

 

各有关单位: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公布了《2023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参考选题》(附件1),现根据上级要求将本年度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面向全国,鼓励检校之间联合申报。

1.已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报。

2.已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等项目的课题组不得以相似题目重复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

3.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厅级以上行政职务;其他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法律相关职业经历或法学博士学位。

二、项目类型、资助额度

课题应着眼于推进检察理论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和针对性,贴近检察实践。自拟题目与参考选题同等对待。课题评审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论证质量择优立项。

本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重大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重点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鼓励申报自筹经费课题并服从课题类型调整。

三、我校申报安排

各单位于4月6日前将审查合格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立项登记表》(附件3)一式1份报送到社科处409室,电子版发送到:1748268188@qq.com

联系人:凌老师,联系电话:6673791

社会科学处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