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烟台市社科联“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7日 18:37 所属栏目: 项目申报

各二级学院(研究院),机关各部门,各教辅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社科理论界和社科工作者的研机析理、阐释引领作用,烟台市社科联组织申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组织全市社科专家学者,围绕“五个牢牢把握”,聚焦“三个务必”、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三件大事”、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里程碑意义、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五项重大原则”、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使命任务、“五个必由之路”等一系列重要论述重大论断重大部署结合烟台实践,进行项课题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人。规划课题面向全校公开征集,每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申报,未结项的年度课题及专项课题负责人,不再接受申报。课题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研究专长,选择设计课题。

2.申报材料。申报人应按照《烟台市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1)、《烟台市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登记表》(附件2)、《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纸质申报材料2份,并报电子版。

3.成果要求。申报项目最终成果以研究报告、论文为主。结项报告需不少于五千字,并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不超过30%方为合格。

4.时限要求。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12月5日。

联系人:凌川 (6673791)

社会科学处

2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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