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鲁东大学事业发展重点业绩评价办法》(鲁大校发〔2022〕18号)、《〈鲁东大学事业发展重点业绩评价办法〉补充规定》(鲁大校发〔2023〕18号)、《〈鲁东大学事业发展重点业绩评价办法〉2024年度补充规定》(鲁大校发〔2024〕6号)、《〈鲁东大学事业发展重点业绩评价办法〉2025年度补充规定》(鲁大校发〔2025〕1号)、《鲁东大学2025年度二级单位目标任务考核实施办法》(鲁大校发〔2025〕2号)、《鲁东大学科研成果管理暂行办法》(鲁大校发〔2025〕13号)等文件,按照工作安排,现通知如下:
一、录入范围
1.业绩取得时间:2025年1月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
2.业绩类别:人文社科类纵向科研项目、论文、著作、奖励、应用类成果及文学艺术体育实践类成果。
3.业绩要求:人文社科类科研业绩须以鲁东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依托鲁东大学取得,《鲁东大学事业发展重点业绩评价办法》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二、录入要求
参照《鲁东大学事业发展重点业绩评价办法》《鲁东大学科研成果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要求,完整录入科研业绩数据,同时上传个人签名的《学术成果科研诚信承诺书》。
1.科研项目
需上传盖有主管单位公章的完整版立项书、任务书作为立项证明材料。准确填写立项经费、到账经费等信息,有项目组成员参与的项目,请准确录入项目组成员信息。已经结项的项目请及时补充上传结项证明材料。
2.学术论文
需上传收录证明和分区证明。CSSCI期刊论文等中文期刊论文需上传论文发表当期的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SSCI期刊论文需上传正文,分区依据见刊当年的Web of Science JCR数据库确定分区,可使用学校已购买的Web of Science JCR数据库系统导出的材料或截图作为证明。
多人署名的论文由第一作者录入,要完整录入所有作者、所有署名单位及其他数据信息。
3.学术著作
需上传正式出版的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作者简介页、体现挂靠项目的扉页或尾页。
4.科研奖励
需上传盖有主办单位公章的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请完整录入所有完成人、所有署名单位及其他数据信息。
5.应用类成果
需录入被采用或批示原文、加盖公章的被采用或批示证明、标示出被采用内容的正式文件及申报人报送的材料等有效证明材料。请完整录入所有参与人信息。涉及保密内容可单独与社科处联系。
6.文学艺术体育实践类成果
参照《鲁东大学文学艺术体育实践类成果认定办法》完整录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录入时间安排
(一)教师填报阶段:9月18日-9月21日
教师登录平台完成科研业绩录入,按要求逐项填报相关信息。
(二)二级单位初审阶段:9月22日-9月25日
各二级单位严格对照《鲁东大学事业发展重点业绩评价办法》等文件中所列条件对科研业绩进行逐项审核,对填报有误、证明材料不全或有疑义的科研业绩不予通过。
(三)科研管理部门复审:9月26日-9月30日
社科处对各二级单位在平台提交复审的科研业绩进行审核。
四、其他相关事宜
1.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研业绩的初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二级单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将相关情况纳入对学院年度考核。
2.2025年二级单位目标任务考核、关键绩效核算工作,岗位评聘、聘期考核等工作都将以系统数据为基础数据进行统计、核算,未通过社科处复审的业绩均不予纳入统计、核算范围。
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社科处。
1.科研项目
赵梅婷,6673791 高贤栋,6673381
2.科研成果
宋晓静,6012373 董治刚,6693721
附件1:学术成果科研诚信承诺书
社会科学处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