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烟台市小型剧(节)目创作排演扶持申报工作的函》,烟台市决定开展2025年度烟台市小型剧(节)目创作排演扶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按照选题扶持和创排扶持两个阶段分批组织开展。
二、申报主体
烟台市范围内的各类艺术院团、文化馆、演艺公司、文化类社会组织、高校,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申报类型
(一)小型剧目。指的是2025年投入新创作,有鲜明主题和完整结构,确保年内能够创排完成,立上舞台,最终呈现为30分钟左右的小型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杂技剧等原创作品。作品应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主题突出,积极向上,具有鲜明的时代精神。
(二)小型节目。指的是2025年投入新创作,有鲜明主题,确保年内创作完成,立上舞台,最终可以呈现为约15分钟左右的音乐、舞蹈、曲艺、戏剧、小品、杂技、魔术等原创作品。作品艺术水准高,表现力、感染力强,具有较强的艺术创新。
四、实施步骤
(一)选题扶持阶段:①拟于4月底前,组织完成选题扶持阶段作品的申报、审核。②拟于5月底前,组织烟台艺术专家委员会对申报的选题作品进行评审,确定选题扶持名单。
(二)创排扶持阶段:①拟于6月,组织全市创演力量完成对入围作品认领、创排,签订《烟台市优秀小型剧(节)目认领创排协议书》。②完成作品认领后,适时拨付选题扶持阶段入围作品扶持资金。③拟于10月开展剧目创排演出验收。根据剧(节)目创排质量,完成创排扶持阶段资金奖补。
五、申报要求
(一)选题扶持
1.申报路径:各区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市作品征集、推荐工作,市直有关文化艺术单位及驻烟有关高校直接报送,每个区市(单位)小型剧目限报3个、小型节目限报3个。
2.申报材料:
①小型剧目:申报资料清单(电子版1份)、推荐函(推荐函需要对推荐作品分类排序加盖公章提供pdf版)(电子版1份)、小型剧目作品申报表(附件1word版+加盖公章pdf版)(电子版1份)、剧本(电子版1套、纸质版6套)。申报资料不予退还,请注意留存备份。
②小型节目:申报资料清单(电子版1份)、推荐函(推荐函需要对推荐作品分类排序加盖公章提供pdf版)(电子版1份)、小型节目作品申报表(附件2word版+加盖公章pdf版)(电子版1份)、作品小样、歌词、曲谱、创作构思、选题立意、编导阐述等与小型节目相关,一切可以证明节目品质的相关素材资料(电子版1套,纸质版6套)。申报资料不予退还,请注意留存备份。
3.其他事项:①参与申报的作品需确保无侵权行为,如因侵权行为产生问题的,申报方需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②选题扶持作品获得选题奖补资金后,表示版权方同意主办方拥有公益性使用权,可用于非营利性改编、排演、出版及其他宣传事项,不再另付报酬。
(二)创排扶持
根据第一阶段选题扶持入围作品名单,将另行下发通知,组织开展创排扶持阶段相关工作。
六、资金奖补
根据《烟台市小型剧(节)目作品创作排演扶持办法》(烟文旅〔2025〕11号)入选选题扶持的作品和入选创排扶持的团队,给予扶持补贴。
七、材料提交
各单位汇总申报材料,于4月1日前将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社科处(二号办公楼407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社科处邮箱lddxskc@ldu.edu.cn。电子版统一以“XXX学院(研究院)小型剧目及小型节目申报资料”命名,以压缩包形式报送。
联系人:宋老师、董老师
联系电话:6012373、6693721
附件:
1.烟台市小型剧目创作排演扶持申报表
2.烟台市小型节目创作排演扶持申报表
3.小型剧目(节目)《作品名称》申报资料清单
社会科学处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