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和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准确掌握我市社科人才队伍现状,更好服务我市社科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决定继续开展全市社科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周期、范围
每年统计一次。主要统计专职从事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教学、研究等工作的人员,一般应具备初级(含)以上职称。
二、统计内容
社科人才基础数据。主要统计具备高级职称人员和41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具备博士学历或学位人员的基础信息(详见附件1)。
三、相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负责统计本单位社科人才队伍情况,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写附件1。
2.统计中要避免出现重复统计。一人只能统计在一学科领域。通过柔性引进的市外人才,由聘用单位进行统计。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4月19日前将统计完成的烟台市社科人才基础数据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联系人:宋老师 董老师
联系电话:6012373 6693721
电子邮箱:lddxskc@ld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