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
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科字〔2022〕1号)要求,山东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以下简称青创团队)创新团队遴选工作。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团队由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组成,其中,带头人1名,核心成员2—6名,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团队成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团队带头人
1.应为我省高校从事科研和教学的在职青年教师。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
3.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
4.每个建设周期,每人仅允许作为一个创新团队的带头人。
5.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支持的不得申报。
(二)团队核心成员
1.具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
2.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能保证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三)科研育人
团队成员应承担相关教学任务,能够通过开设主讲课程、技术技能培训、学术讲座等形式,将本团队科研成果通过多种方式转化为教学资源。团队能够支持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和科研活动;能够为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习实训营造良好环境。
(四)组织保障
依托单位能够落实团队研究所需要的良好科研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团队具有自筹一定研究经费的能力。
二、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工程化研究、新产品开发、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交叉研究等。研究课题要有科学的研究规划,合理的经费预算,要有明确、客观、可量化的成果产出和经济社会效益。
优先支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优秀传统文化“双创”等方面的研究;优先支持面向科技前沿和经济建设主战场,参与大科学计划与大科学工程的研究;优先支持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创新;优先支持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经略海洋、军民融合、重大疾病防控等符合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研究。
三、申报限额
根据教育厅分配名额,我校(包含理工农和文科类学院)申报青创团队进行限额申报。青创团队申报数量超过1个的学院需进行排序后再上报。
四、其他要求
(一)青年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三年。按照“择优支持、年度报告、终期考核”的原则,经学校推荐,教育厅形式审查合格后,聘请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支持。
(二)申报材料是评审和今后支持资助的重要依据,各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团队带头人要认真填报,重点突出团队的创新潜力,做好课题的研究规划,合理确定产出目标,确保申报材料质量。
(三)《申报书》的文字表述要写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要真实可靠、详实完备、清晰可视。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等情况,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五、申报程序
请各学院、研究院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填报申报书和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依托建设单位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请于2023年9月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拟申报团队负责人、团队名称报给科技处(理工农学院、研究院)或社科处(文科类学院、研究院)。
请于2023年9月6日前,将《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申报书》(包括附件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科技处2号办公楼410室或社科处2号办公楼407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相应邮箱,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审评价。
通过评审拟推荐的青创团队,科技处和社科处统一分配账号和密码填报系统。“团队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暂定为2023年8月28日—9月14日。《申报书》填报模板见附件。学校将于9月14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和网上提报工作。
联系人:周承波(科技处),17853594801,kjcptk2023@126.com
宋晓静(社科处),19861101503,lddxskc@ldu.edu.cn
附件:
1.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申报书(科学技术类)
2.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申报书(人文社科类)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