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参加山东省社科界第十届人文
艺术作品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举办山东省社科界第十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的通知》,结合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校申报参加山东省社科界第十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
以“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为主题,通过美术、书法、摄影等不同的艺术作品展示社科工作者自觉运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指导行动,传承“山东文脉”、推进文化“两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贡献社科智慧和力量。
二、参赛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围绕主题,勇于创新,突出风格。独立创作,一律署真实姓名,如因个人原因产生所有权纠纷,责任自负。
三、奖项设置
(一)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组委会对所有参展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编辑、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二)大赛按照艺术门类分设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40名,入围奖若干。两年内参加省级大赛并获奖的作品、获得省社科界第九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一等奖的作者本届均不得申报。
(三)一等奖作品作为加入省美协会员、省书协会员、省摄协会员的条件之一。
(四)支持获奖作者在省社科联举办艺术展览、讲座,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给予场地保障、宣传推介等服务。
(五)邀请部分参赛者参与省社科联组织的社科普及、专家宣讲、文化交流等活动。 根据参与情况,支持申报山东社会科学青年人才众筹调研项目、“人文艺术+社科普及”课题研究、荣誉称号等。
(六)获奖名单将在省社科联、省文联、省美协、省书协、省摄协等官方网站发布。
(七)2023年12月31日前,举办《山东省社科界第十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获奖作品展》,展期2个月。
(八)获奖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由作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退回选送单位或本人。未提出申请,视为放弃作品,由组委会统一处理。
四、评审程序及作品要求
(一)8月25日前,各单位进行初评。参赛者将作品照片报各所在单位,所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对材料进行初审,对意识形态进行审查把关。所有参赛作品仅接受照片报送。书法作品、美术作品为12寸高清晰纸质版照片和电子版照片;摄影作品为10寸高清晰纸质版和电子版照片(JPEG格式,大小不低于5M,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彩色、黑白均可,严禁电脑合成作品参赛。以上报送作品照片背面需注明作者姓名、年龄、作品题目、作品种类、尺寸、创作年代、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照片不退,请自留底稿。美术、书法作品每位作者每项限报1幅;摄影作品的单照、组照限报1张(组)。
(二)9月8日前,各单位评选出复评作品,复评作品数量按照初评作品的40%推荐。初评作品数量不足1项按1项报送。参赛作品按照要求报送纸质版照片和电子版照片。
(三)9月10日,社科处汇总各单位推荐作品信息并进行公示。
(四)9月15日,上报材料至山东省社科界第十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组委会。
(五)10月,山东省社科界第十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组委会组织终评。入围作品(美术、书法)根据评审要求报送原作,装框作品一律不许带玻璃。各类作品请作者务必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具体要求如下:
1.美术作品。包括国画(尺寸不超过8尺整张宣纸,竖幅)、油画、版画、水彩水粉。
2.书法作品。各种书体均可(毛笔,不含硬笔),尺寸不超过8尺整张宣纸,一律竖幅。草书、篆书需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篆刻作品6方印拓以上并附边款。
3.摄影作品。不再重新报送。
五、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9月8日前将复评作品照片纸质版和《初评作品统计表》《复评作品选送表》(加盖公章)报送社科处成果科(2号办公楼407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社科处邮箱(lddxskc@ldu.edu.cn)。
联系人:宋晓静,联系电话:6012373。
附件:
1.山东省社科界第十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初评作品统计表
2.山东省社科界第十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复评作品选送表
3.山东省社科界第十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作品退回申请表
社会科学处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