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烟台市第36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30日 11:21 所属栏目: 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烟台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关于开展烟台市第36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烟社字〔2023〕6号)要求,现将我校有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申报成果范围

2018年1月1日以来,烟台市域内或此期间在烟工作的个人、集体所取得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著作、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科普读物、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作、古籍整理和注释等,未参加过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的成果,均可申报。

参评成果需为具有国内统一刊号报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期刊5000字以上、报刊理论版2000字以上);具有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号的学术著作;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并通过鉴定的地市级以上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通过正规渠道上报取得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被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和智库类成果(有原始规范性文件证明);入选山东社科论坛论文集的学术论文。非连续出版的丛书,请在整套丛书出版后进行申报;阶段性研究成果已经在烟台市社科奖评选中获奖的社科课题,不能再次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数量与学科门类

每位作者(含集体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往年已参加过评选但落选的成果不得再次申报。申报时,请按文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应用与科普学科、交叉学科等选择学科分组。申报材料提交后,申报者不得更改学科分组。

2.申报材料

1)成果原件。需提交著作、期刊、课题、调研报告、立项通知书、成果鉴定材料、结项证书等原件(著作提交两本,丛书提交两套)。申报材料除支撑材料原件、课题结项证书、立项通知书、成果鉴定材料、领导批示原件外,提交后均不退还,存档备查。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申报时还应提交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申报时还应提交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学术论文的全文中文翻译。

2)身份证明。提交注明用途和联系方式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A4幅面,请勿装订。

3)《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2份,A4幅面,请勿装订。

4)参加评审材料。请提交按照封面(注明作品题目和学科分组)、申报作品简介、成果复印件、成果支撑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的评审材料2份,A4幅面,左侧装订。

申报作品简介:从作品的研究价值和意义、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点等方面对申报作品进行介绍,字数限1500字以内。

成果复印件:著作类作品提供图书封面、版权页、目录复印件和CIP数据核字号验证查询结果;论文类成果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内容的复印件;课题类成果提供课题结项证书、立项通知书、结项报告、鉴定材料复印件、阶段性研究成果全文;调研报告类成果提供调研报告、批示内容复印件;报刊类论文成果提供报刊首页、出版页、论文全文复印件。

成果支撑材料:主要包括转载、引用、书评、消息、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单位采用证明、科普类著作印数等(需提供有关单位有效证明)。经市级以上机关或大型企业采用的文件、讲话稿、方案等,需提供被采用成果的实物原件,并在所提供的原件中标注被采用内容。外文类成果的检索证明,国外电子期刊发表的成果DOI号码网上检索页等。电子媒体的转载、引用、评论等不纳入支撑材料。

5)学术不端检测报告。对各类成果的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不作具体要求,建议提交检测报告(全文标明引文)供评审专家参考。提供复制比检测报告的,请在首页签名确认报告的真实性。

三、材料提交

申报者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所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对材料进行初审,对意识形态进行审查把关,并在《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意识形态审查栏内签字并加盖公章。

请各单位于6月16日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报送社科处成果科(2号办公楼407室),电子版材料请转为PDF后发送到社科处邮箱(lddxskc@ldu.edu.cn

联系人:韩蕾,联系电话:6012373

附件:

1.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

2.推荐单位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