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附件1)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将根据省教育厅给的名额进行限额申报。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校内推荐评审需报送的材料:
1.申报评审表1份,A4纸双面打印;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申报成果,论文类成果1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1份原件。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汇总表
经学院审核盖章的申报汇总表1份。各学院(研究院)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对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中名称敏感、不宜对外公开的,须做脱敏处理。
(二)学校推荐成果名单确定后,每项推荐成果须报送如下:
1.电子版材料报送
学校推荐成果名单确定后,申报人将最终版的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提交社科处,由社科处工作人员上传系统。
2.纸质版材料报送
(1)申报评审表8份,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8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根据教育部通知,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教育部一律不再退还。
四、时间安排
(一)校内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推荐,时间待定。
(三)对拟推荐成果进行公示,时间待定。
(四)学校推荐成果名单确定后,申报人将最终版的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提交社科处,由社科处工作人员上传系统,时间为2023年2月1日-2月6日。
(五)推荐成果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 年2月9日-10日。
(六)报送省教育厅2023年2月15日-2月17日。
报送地点:社会科学处成果科(2号办公楼407室)。
联系人:韩蕾;联系电话:6012373。社科处邮箱:lddxskc@ldu.edu.cn。
注意事项:
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苹果Mac版Word和WPS。
2. 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3. 申报评审表填写完毕后,需交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并在网上申报阶段上传。个人用户没有上传权限,因此无需为此注册或登录个人账户。
附件: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社会科学处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