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机关各部门、教辅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对2022年取得的人文社科研究成果进行统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我校在职教职工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的人文社科研究成果均需填报(包括非第一作者的成果),具体见附件1。
二、具体要求
1.对2022年发表的B类及以上论文,提交统计表的同时,须将论文原件一并提交进行核对。SSCI、SCI、A&HCI、EI收录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SCI和SSCI应注明分区情况)。其他论文,只填报统计表,无需提交成果原件。
2.对2022年出版的著作,包括学术专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音像和作品集等,填报统计表的同时提交著作2套,11月份已经交到社科处的无需重复提交。
3.对2022年教师外出开展的学术交流,应提供会议日程安排和报告照片。校内学术活动,应补齐活动海报、照片及总结。
4.我校教师参与外校获得的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应提供电子版获奖证书(扫描件)。
三、时间安排
成果统计表及相关原件请于2022年12月6日前报送至社科处成果科(2号办公楼407),电子版发至lddxskc@ldu.edu.cn。
四、其它
此次统计结果除了作为2022年度人文社科学院科研工作考评依据,还将用于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系统填报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人文社科类)统计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成果统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采取适当形式通知到每位教职工,以免遗漏。
联系人:韩蕾 电话:6012373(62373)。
社会科学处
2022年11月30日